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英文名称:CHINA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nSULTANTS (简称:CAIEC)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经民政部批准注册,于一九九三年二月九日成立。
本协会是由依法注册从事对外投资和工程咨询业务的企业及具备相应条件的咨询专家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协会的宗旨是在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会员进行业务协调和管理;积极帮助会员在国际上开展对外投资和工程咨询服务;引导会员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交流总结相关成果;向会员提供国际投资和工程咨询信息以及商业机会及人才培训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与国际上同行业组织建立友好联系,促进我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事业的发展。
目前本会设有专家委员会,拥有覆盖工程咨询全过程专业领域高级专家近1000余名;已有正式会员520家,其中大型甲级设计院以及甲级工程公司385家,综合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18家。这些设计院和公司都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丰富的工程咨询设计经验,承担过国内外大中型经济建设项目,涉及工业和民用建筑、冶金、铁路、交通、石油、化工、煤炭、核工业、水利水电、地质、矿山、机械、电子、建材、轻工、纺织、民用航空、邮电、通讯、广播电视、医药、农业、林业等行业,以及中国对外援助项目的全过程咨询业务。他们都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能独立或联合承包上述行业的国内外工程项目。
所有协会会员,均严格遵守国际通用的工程和投资咨询惯例,重合同、守信用,并保证质量如期完成合同任务。
本协会的主要合作方式: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有关国际投资和工程咨询(规划、预可研、可研、评估、设计、招投标、监理、项目管理)、信息、科技和国际市场动态等服务;
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同行业组织建立联系,促进我国国际工程设计咨询业务的发展;
应会员的要求,在国内外举办与业务有关的培训班、讲习班、研讨会等,为会员培训专业及管理人才,推广学习新科技、新产品;
组织会员交流总结科技创新经验,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提供工程咨询及其它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服务。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竭诚欢迎各国同行业组织和各界朋友、同仁与本协会建立联系,以增进了解、扩大合作、共同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nsultants (CAIEC)。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依法注册从事国际投资和工程咨询业务的企业及具备相应条件的咨询专家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坚持市场化方向,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服务企业的宗旨,积极帮助会员开拓国际市场。
本团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商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东后巷28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宣传、贯彻中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方针政策。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
(三)加强行业自律,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促进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会员自律性约束机制,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切实履行服务企业的宗旨,加强调研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依照有关规定,编辑会刊,创建网站,为会员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会员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受政府委托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展览会、推介会等,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五)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联络相关国际组织,规范会员对外交往活动;协助会员应对涉外纠纷摩擦,处理突发事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境内注册登记并经主管部门认定有投资和工程咨询设计资质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可申请成为本团体的单位会员;
(五)从事投资和工程咨询设计,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会员登记表;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经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核,会长审定后提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或追认;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接受本团体对有关业务问题的协调;
(七)个人会员每年向协会提供一篇有关国际工程咨询理论研究或实际业务经验的作品(无需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 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会员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吞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18年12月16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办公室:
会长办公室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定期讨论协会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
根据协会章程,会长是社团法人代表,全面领导协会日常工作 ;
驻会副会长受会长委托,负责所分管业务和部门的日常工作;
秘书长负责协调协会常设机构内部日常行政事务,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
电 话:(010)64245409
国际联络调研部:
建立和发展外国工程咨询协会、联合国有关组织、国际多边经济金融组织及驻华代表处的联系;
建立和发展与驻外经贸机构、驻华使团的联系,及时了解国外的动态 ;
调研国外工程咨询协会,FIDIC,联合国机构及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情况 ;
协助会员了解国际工程咨询市场及发展动态 ;
全面加强对外联络 。
电 话:(010)64261457
信息资料部:
协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通过网站扩大协会的影响,宣传协会和会员单位;
为会员提供项目信息和网上服务,制作会员单位的介绍网页 ;
搜集与国际工程及投资密切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并在网上发布 ;
通过网站增强人们对国际工程及投资咨询行业的认识 。
电 话:(010)64244590
会员事务和培训部:
负责发展会员,按章程办理入会手续,并编制会员名录 ;
宣传会章,吸收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为预备会员和个人会员 ;
根据会员单位需求,编制年度和中期培训计划 ;
举办培训班, 业务讲座和国内、国际研讨会 ;
总结和组织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在会员中进行交流。
电 话:(010)64246665
会刊编辑部:
负责《国际工程咨询》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双月刊,每两个月出版1期;
努力为会员单位服务,成为会员获取多方面信息的重要渠道和发表正确观点、业务论文及探讨交流的宣传阵地;
不断探索办刊的方法和途径,提高《国际工程咨询》的水平和质量,努力做到思想性、指导性、资料性和可读性的统一;
配合协会各部门做好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道工作;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10)64244598
投资促进部:
按照国家“走出去”战略,促进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和发展;
负责协会投资促进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投资促进产品的开发和推广;
开展境外投资项目的收集、分析、评价和推介服务;
负责投资咨询专家委员会和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
协调境内外其他投资促进机构以及会员间项目合作的有关工作。
电话:(010)64244590
专家委员会:
宗旨:提升协会专业化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技术咨询机构的智囊作用;
提高对外投资和工程咨询水平,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科学发展进程。
职责:按照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要求,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
提供对外投资和工程咨询行业的业务咨询帮助;
承担国家相关部门和会员企业委托的研究课题或项目评审;
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学活动及其他任务。
电话:010-65769112
项目管理工作委员会:
承办经协会批准的项目管理及相关专业的国内、外培训;
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本行业项目管理标准和规范;
提供项目管理咨询和信息服务及相应的软硬件技术支持;
积极推动建立本行业和全国专业资格认证机制;
积极组织和参与国际间专业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国内、外的项目管理实践。
电话:(010)65534558
设备物资采购分会:
国际国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需采购对接;
产融合作、互联网+、完善采购标准、推广新技术、新材料;
加强行业自律、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专业技术培训、研讨交流、展览展示等。
电话: (010)64244590
国别咨询委员会:
宗旨:汇聚参赞才智,发挥桥梁作用,服务国家战略,助力企业发展。
致力于为政府、企业搭建精准、高效、安全的国际合作服务平台。
其主要职能包括:
服务国家战略,提供国别咨询;
推动国际合作;培育商务文化;
开展专门培训,建立资讯平台。
电话:010-65533478
项目管理职业资质认证委员会:
促进我国项目管理组织的建立及项目管理知识的推广;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建立一套基于国际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项目管理职业资质标准和认证体系;
陆续建立与国际各相关机构平等交流、认证互通的平台;
配合国家职业教育的改革方案,逐步实现项目管理标准知识认证体系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有机融合,为中国企业培养适合承担各类项目的管理人才。
电话:010-62289962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主要负责团体标准工作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标准质量效益,加强标准国际化工作;
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团体标准体系;
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围绕建筑工程、设计咨询、勘察规划发展方向,填补现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积极吸纳科技创新成果,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电话:010-64201995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
序号 | 姓名 | 协会职务 | 所在单位名称及职务 |
1 | 王淑敏 | 会长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 |
2 | 张建新 | 兼职副会长 |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
3 | 夏 冰 | 兼职副会长 |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4 | 韩国瑞 | 兼职副会长 |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
5 | 魏甲明 | 兼职副会长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6 | 王学军 | 兼职副会长 |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7 | 王 榕 | 兼职副会长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
8 | 何松林 | 兼职副会长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9 | 谢向荣 | 兼职副会长 |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
10 | 魏亚斌 | 兼职副会长 | 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
11 | 冯峻林 | 兼职副会长 |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 |
12 | 彭 寿 | 兼职副会长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13 | 白绍桐 | 兼职副会长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14 | 胡社忠 | 兼职副会长 |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15 | 刘小虎 | 兼职副会长 |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
16 | 王 坤 | 兼职副会长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副总经理 |
17 | 张肇刚 | 兼职副会长 |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18 | 陈 传 | 兼职副会长 | 成都罗卡基建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
19 | 过剑寿 | 兼职副会长 | 北京美财华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
20 | 宋 晖 | 兼职副会长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
21 | 薛京涛 | 兼职副会长 |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
22 | 董 勇 | 兼职副会长 |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院长 |
23 | 黄 沃 | 兼职副会长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24 | 彭 程 | 兼职副会长 |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
25 | 冯燕宁 | 兼职副会长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26 | 沈 坚 | 兼职副会长 |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
27 | 朱红星 | 兼职副会长 |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28 | 杜忠明 | 兼职副会长 | 电力规划总院党委书记 |
29 | 李伟仪 | 兼职副会长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30 | 刘 琍 | 秘书长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 |
31 | 黄 敏 | 常务副秘书长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 |
32 | 李涛 | 副秘书长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 |
33 | 高杰 | 副秘书长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 |
34 | 吴国峰 | 副秘书长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 |
35 | 陆畅 | 副秘书长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 |
36 | 李雪松 | 副秘书长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专家委员会领导
专家委员会主任:王淑敏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正司级)
原驻加蓬、摩洛哥使馆经济商务参赞
专家委员会特邀专家:陈 健 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商务部原副部长
龙永图 原国家外经贸部副部长、博鳌亚洲论坛原秘书长
张月姣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清华大学教授
WTO上诉机构原主席、大法官
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位 |
1 | 江 山 | 商务部美大司原司长/驻加拿大使馆公使衔经济商务参赞 (兼任国际经济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
2 | 王宏前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副书记 (兼任对外投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
3 | 张月姣 |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清华大学教授、WTO上诉机构原主席、大法官(兼任法律合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
4 | 赵晋华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兼任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
5 | 张 波 |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裁 (兼任工程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
国际经济专业委员会
职务 | 姓名 | 单位及职位 |
主任委员 | 江 山 | 商务部美大司原司长/驻加拿大使馆公使衔经济商务参赞 |
副主任委员 | 吕克俭 | 商务部亚洲司原司长/驻日本使馆经济商务公使 |
副主任委员 | 任 毅 | 商务部办公厅(正司)/驻塞尔维亚、爱沙尼亚使馆经济商务参赞 |
副主任委员 | 袁 立 |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
副主任委员 | 向文武 |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公司总经理 |
法律合同专业委员会
职务 | 姓名 | 单位及职位 |
主任委员 | 张月姣 |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清华大学教授、WTO上诉机构原主席、大法官 |
副主任委员 | 李 玲 |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商务部条法司原司长 |
副主任委员 | 丘健雄 |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副主任委员 | 杨义生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
对外投资专业委员会
职务 | 姓名 | 单位及职位 |
主任委员 | 王宏前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副书记 |
副主任委员 | 杜春国 | 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
副主任委员 | 程 丹 | 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
副主任委员 | 田 威 | 原中信国际合作公司总经理 |
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
职务 | 姓名 | 单位及职位 |
主任委员 | 赵晋华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
副主任委员 | 尤绪华 | 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副主任委员 | 魏甲明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副主任委员 | 罗泽平 | 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裁 |
财税金融专业委员会
职务 | 姓名 | 单位及职位 |
副主任委员 | 姜宏斌 | 普华永道咨询北京分公司总监 |
副主任委员 | 顾炜宇 |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 |
工程技术专业委员会
职务 | 姓名 | 单位及职位 |
主任委员 | 张 波 |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裁 |
副主任委员 | 胡社忠 |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副主任委员 | 李明英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投资管理部原副主任 |
副主任委员 | 王玉琦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贸易服务事业部总监 |
副主任委员 | 徐 刚 |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副主任委员 | 胡叙洪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
副主任委员 | 李东彬 |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
副主任委员 | 刘国庆 |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海外事业部总经理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秘书长 | 黄 敏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
常务副秘书长 | 王雅欣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项目管理工作委员会 |
副秘书长 | 高 杰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副秘书长 |
副秘书长 | 冯来刚 | 中国铁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
副秘书长 | 彭大鹏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 |
副秘书长 | 刘怀亮 | 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
副秘书长 | 姜作彬 |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 |